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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清泉大讲坛”月月讲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10-19 2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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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衡南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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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次数:2746次


中共衡南县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衡南县“清泉大讲坛”月月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县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

现将《衡南县“清泉大讲坛”月月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衡南县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19日


 

衡南县“清泉大讲坛”月月讲活动实施方案(草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干部群众理论学习,提升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其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欢乐潇湘·幸福衡南”衡南县2018年群众文体活动实施方案》(南宣发[2018]5号)文件要求和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现就衡南县“清泉大讲坛”月月讲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清泉大讲坛”月月讲活动品牌为总揽,打造衡南县示范性“道德讲堂”,组织开展国学讲座、理论研讨、文艺交流和主题宣传等活动,按照“全年有总体规划,每月有活动主题,每场有支持单位”的思路,充分发挥全县各地各单位的作用,使“清泉大讲坛”成为全县宣传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成为提升干部群众文明素养的重要阵地,成为各地各单位举行重大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载体。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衡南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衡南县文明办、衡南县文体广新局、衡南县广播电视台、衡南县社科联、衡南县新华书店、每一场讲座支持单位

执行单位:衡南县图书馆、衡南县搏广影业有限公司

成立月月讲活动组委会,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黄科卫任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继耀、周和平任副主任,县文明办、县文体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社科联、县新华书店、县图书馆、县搏广影业有限公司和每一场讲座支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县文体广新局,由阳祥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地点

1.每一轮共12场,每月一场;自2019年1月份开始。

2.活动地点相对固定于县搏广影院一号厅。

四、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文明礼仪、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和爱国主义教育等;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衡南优秀本土文化;

4.各支持单位主题宣传内容。

五、工作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牵头抓总,把各单位参与学习情况纳入理论学习考核,作为文明单位和学习型党组织评选重要依据。

2.县文明办负责指导示范性“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组织文明单位参与活动。

3.县文体广新局负责活动具体承办工作;县图书馆负责安排主讲老师的邀请和接待,负责筹集和管理活动经费;县搏广影业有限公司负责场地布置、设备设施和相关会务工作。

4.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活动的宣传录制工作,在县电视台开辟活动专栏。

5.县社科联负责对讲座内容进行把关,确保内容健康、导向正确。

6.县新华书店负责活动创意设计,营造良好氛围。

7.每一场支持单位负责单场活动经费,协助做好邀请主讲嘉宾、确定宣传主题、确定活动具体形式和组织观众等工作。第一轮活动支持单位为:县食药工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计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商粮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公路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农商银行、县税务局。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发挥实效。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的推动落实工作,保障活动经费,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促进本地本单位理论武装、文明创建和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理论素养、文明素质和文化水平。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要将各地各单位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列入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2.精心组织,确保安全。要注意把好“三关”:一是把好选题关,按照“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唱响正气歌”的要求,确立每次具体讲课内容;二是把好人员关,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加,确保人员数量,增加受教面和影响力;三是把好安全关,相关单位必须明确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确保学习纪律,确保活动安全。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宣传,每次开讲前在适当的位置张贴海报,做好会场布置和氛围营造工作;县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解读活动成效,积极向上荐稿、推稿,并总结经验,推介好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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